冯大爷出了屋门,赶集之日,伙同荒村之人,旋即往吕镇而去,此次颇弄到了些山货,准备拿到集市上卖掉,换些酒吃。
把东西卖完,冯大爷坐在大街边,望着过往的行人,非常羡慕,能成双成对的,真的是太好了哈。
看了一阵子,感慨不已的冯大爷,不再准备坐下去了,得回去喽,不然的话,一旦落雨,小河涨了水,只怕就不好了,河水淹没了道路,再想回去,恐怕就难了。
正这时,一个可怜的孩子出现在冯大爷的面前,跪倒在地,穿着既相当破败,亦且咳嗽不已,似乎得了什么病,否则的话,不至于如此哈。
并且那个孩子的一条腿似乎也断了,不然的话,如何看不到呢?
路过那个可怜的孩子面前时,冯大爷把自己卖山货所得悉数给了他,之后渐渐消失在街头,站在码头上,准备回去了。
而那个孩子,在得到了冯大爷的钱后,那只看不见的腿旋即显现了出来,咳嗽不再,穿着打扮,较比之前,变得不一样了,吕镇最有钱的人与之相比,只怕也不如。
那个孩子的身影渐渐消失不见,空旷的大街上,似乎只有雨在不断地落着,声音闻去,略有一丝凄凉,这使得冯大爷颇有些伤感,似乎不应该把自己的钱悉数给了那个孩子,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为什么。
就在这样的雨天,冯大爷独自站在码头上,望着东去的小河,心绪苍茫,颇有些怆然之感,此时能与绯绯相见一下就好了。
可是,人群之中,莫说看不到绯绯,就算是一些平常的女人的曼妙的身姿,冯大爷也无缘看到。
人们路过冯大爷身边时,不是以男人作为屏障,便是装成蓬头垢面的样子,看得冯大爷一点也没有那种感觉,甚至在看到了那种可怕的模样后,到了夜里,往往会做一些非常可怕的梦,若非冯大爷身体还算不错,早已被吓疯了。
……
绯绯来了,这是真的,知道冯大爷喜欢自己,每每到了赶集的日子里,总是要来一趟,那怕并没有什么事情,那也要来,无论如何。
站在冯大爷面前的绯绯,背对着,打扮得不错,路过之人,无不垂涎于她,有些人甚至不顾仁义道德之存在,二话不说,便欲行非礼之事,准备扑过来,与之亲吻一翻,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
路过的人们纷纷驻足观看,绯绯虽然年纪不小了,可是风韵犹存,一些小伙子,在见识了她的容貌之后,往往也要回眸一看,颇有些流连之意。
不仅是小伙子,那怕是开走了的大船,开到河之中心去了,离开吕镇已然好远,再过一阵子,应该就离开吕镇了,回到自己的家里了哈。
可是那大船不知为何,因为绯绯之到来,开到河面上去了之后,愣是不肯往前行驶了,更有些大船直接选择沉没,以如此方式表达自己对绯绯的喜欢,有些呢,无论船老大把马力加到何种可怕的程度,硬是不肯往前行驶一米!
还有些大船在见识了绯绯的风韵后,直接就变得不像大船了,此时看上去,几乎看不出来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人们只好是把那船撑到岸边,觉得有些不太吉祥,纷纷跳下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