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一切都慢了下来。
出了明部落,宁愿加上十个部落的勇士走过黎明时分,远处的太阳升起,灰蓝色的天空又夹杂着明亮的橘红色的色彩。
宁愿坐在大祭司让人给她准备的小毛驴上,跟在部队后面,头一抬起,就看见了远处天空的朝阳。
非常震撼人心的美丽!
虽然他们这次要去的四中岛的距离不近,来回大概要十五天的时间,但是,大家都慢悠悠的,着急不了一点。
宁愿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也开始有点慢性子。
勇士们长得高大,一人一米八五以上,都有着大长腿,所以即使是走路也不会很慢。
部落里养了牛羊、还有毛驴,他们运输的货物有持久力还不错的毛驴拉着。
但人手一头毛驴显然不现实,宁愿这个未来大祭司有权利骑着一头小毛驴,还有货物需要小毛驴拉着装有货物的车,其他人只能靠自己的双腿。
这片大陆有马,但是却在很遥远的地方,那里有着广阔的草原,大祭司说部落以前有马,但是马这种牲畜不好饲养,而且还脾气暴躁。
不真心认主,时间久了也会拒绝进食,然后抑郁而死。
索性,他们出门用毛驴和牛。
太阳升起,很暗褪去的时间很快,眨眼间,天色全亮。
负责宁愿安全保护的勇士觉得他们可以休息了:“少司大人,我们可以吃点东西了,然后继续赶路。”
宁愿听他这么一说,也觉得现在的时间正合适:“好,大家都休息吧,吃完我们再出发。”
众人异口同声回复了宁愿:“好!”
不过原始世界的早餐是不一样的,为了赶路,十个男人吃的食物是早已准备好的肉食。
早上吃这些原本是很油腻的,但是对于这些大男人来说,也不算什么,反正他们带着解腻的水果。
而宁愿则是吃她父母给她准备的野鸭蛋,这是他们开始饲养的第一批家畜类生物。
纯天然的食物总不会太难吃,虽然稍微带着一些腥气,但是宁愿还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