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9章 来人,上证据

见众人对这个荷包的主人的身份没什么异议,丁小大夫才继续道:“我爹临死前,偷偷扯下了陈若兰的荷包藏在了袖子里。这女人虽然长了一副蛇蝎心肠,也足够小心,为了防止我爹诈尸还将他的脑袋砍了下来,事后却没有搜他的身。”

“她放了一把火,想要将所有的证据都湮灭。”

“我趁着火势没有蔓延的时候逃了出来,本想将我爹的尸体背走,可当时我太小了,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这个荷包因为我爹的尸体被搬动而掉了出来。”

“后来我才知道,这荷包不仅仅被她拿来当成了装钱的工具,还装了一些别的见不得人的东西。”

“比如,一些没来得及处理的字条。”

他将荷包里的东西倒了出来。

只见里面除了几锭碎银子外,还有两张字条。

一张写着:林继珍已死。

落款是一个“岱”字。

另一张写着:待我亲自杀了丁成志,此事便神不知鬼不觉。

落款是“兰”。

应该是陈若兰给别人写的字条,但是没来得及传出去。

林继珍,是二十年前江湖上有名的商人。

他最出名的地方在于,手中有一种名为“假死丸”的药丸,一年会卖出三粒。

第一张字条看似莫名其妙,但如果结合陈铁生假死以及陈若兰要杀人灭口的动机来看的话,就很好理解了。

陈若兰和“岱”为了湮灭证据,杀了林继珍灭口。

第二张字条,则是指证了陈若兰就是杀害丁大夫一家的凶手。

而在她“杀人灭口”的事实基础上,陈威和丁小大夫所指证的其他事情才更有可信度。

除了荷包外,丁小大夫还拿出了一份名为回春堂的医馆的就诊档案。

档案上的名字,正是陈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