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安连连笑道,随后几人相谈甚欢。
......
“常大哥,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黄昭勋会对你下跪?”
“原来你并不是寻常百姓,否则的话他作为会稽首富,怎么可能跪在你的面前?”
“看来,原先曼儿确实对你了解的不多。”
“只是你为什么一定要带我走呢?难道真的只是因为那一夜柔情吗?”
“常大哥,你真的爱曼儿吗?真的喜欢曼儿,不会讨厌曼儿吧?”
“毕竟,曼儿原先离开了你,想要牺牲自己换取苏家的未来。”
“可没想到,你居然会出现在这里,并且你还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让曼儿感觉到有些疑惑。”
苏若曼看向常茂,眼眸之中满是温柔之色,小声询问道。
她原先都准备牺牲自己,换取苏家的未来,可没想到的是,常茂居然会出现在自己的眼前。
而且,常茂还有着自己不为人知的秘密,这让她感觉到十分的诧异。
原先,她还以为常茂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百姓,因为他救了自己,所以二人发生关系之后,她没有责怪他,只是当做报了他的救命之恩罢了。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常茂居然会追了上来,而且要带自己走,并且说自己是他的女人,这让她内心多少有些激动。
但是,她不知道常茂到底是何人,为什么会倾心自己,要选择带自己离开,在众目睽睽之下,他面对数百护卫,丝毫也没有慌乱,也没有任何退步。
这一切,都是为了她,她不知道,面前的常茂到底是否是爱自己的。
毕竟他们二人各才见过一面,所以说二人发生了关系的,毕竟他们二人才刚刚认识没多久。
“从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我也不知道为何,会对你倾心。”
“要知道,在京城内有多少达官显贵的女儿,想要嫁给我,我都看不上。”
“可没想到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就对你一见钟情,这是陛下交给我的。”
“陛下说,有的人见过一面,可以为你倾其所有,有一种初次相逢,便是一见钟情。”
“而有的人成婚一辈子,却依然像陌生人。”
“当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我就不自觉的爱上了你,这,也许就是陛下所说的,一见钟情。”
“原先我觉得,陛下说这话虽说我很相信,但是,这似乎并不会出现在我的身上。”
“可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样的事情,居然真的发生在了我的身上。”
小主,
“而且我们见了第一面,居然就发生了关系,也许这便是命中注定。那种注定再加上一见钟情已经足够我带你走,让你成为我常茂的妻子。”
“而我是什么人,我现在也告诉你。”
“其实我乃是当今大明王朝的国舅爷,鄂国公世子常茂,更是执掌整个浙江兵权的指挥使。”
常茂看向怀中的苏若曼,微微一笑,满眼都是温柔。
铁血柔情,常茂虽说是一个粗人,但是,对于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很温柔的。
“什么?”
“常大哥,你是当今大明王朝的国舅爷,鄂国公世子,更是执掌整个浙江兵权的指挥使?”
“鄂国公常遇春,常帅,是常大哥的父亲?”
“这?”
苏若曼内心骇然,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的常茂,居然是大明王朝的国舅爷,更是大明王朝第一猛将常遇春的嫡长子?
这地位,简直让人难以想象,除了朱元璋的儿子,还有谁的地位,能够比得上常茂?
毕竟常茂的亲姐姐,可是大明王朝的皇后啊?
“没错,以后,你便是我们鄂国公府的女人了。”
“以后,你就是我常茂的女人,任何人,也没办法将你从本世子身边带走。”
“我会给你幸福,也会让你成为这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
“驾......!”
常茂微微一笑,直接右脚一蹬,抱着苏若曼上马,策马离开。
而阿星则在身后跟随,一同离开。
“常大哥?”
“我?”
苏若曼觉得,自己有些亏欠常茂,眼眸之中闪过黯淡之色。
“不用在意,正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件事情也不能够完全怪你,你也只不过是想要保住你们苏家的一家老小罢了。”
“我还没有那么不通情达理,这一些,你不用担心,我不怪你。”
“至于聘礼,之后会让人送去你们苏府。”
常茂微微一笑,在苏若曼耳边柔声道。
“嗯。”
苏若曼点了点头,感受到常茂那结实有力的臂膀,全身一软,躺在他的怀中,面色绯红,眼眸之中满是柔情。
......
御书房内。
“这小子,还真是厉害啊?”
“直接就单枪匹马前往苏府去抢亲了,还真是有意思,有意思啊!”
“真不愧是岳丈的儿子,哈哈哈......!”
“不过这小子实力倒是越来越强了,居然能够凭借两个人对战七八百人,并且还能够毫发无损,甚至击败了三四百人。”
“这一份实力,如果在加强一下,也许,以后还能够超越岳丈,也说不定。”
“而且也没有引起动乱,更没有伤及无辜,这小子做得很好。”
“也唯有如此才算得上是真英雄,单枪匹马前去抢亲,并且还成功抢回了自己的女人。”
“这小子,不错,不错啊!”
朱标看见了面前的书信,开怀大笑,也为常茂感觉到高兴。
对于常茂的勇敢,他很佩服,也很赞赏。
能够单枪匹马抢亲,并且抢亲成功还没有伤及无辜,更没有引起动乱。
这才是最重要的一点,也是朱标最看重的一点。
朱标之前就说过,只要常茂他没有惹出人命,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只要不引起动乱,一切皆无不可。
现在常茂做到了,不仅仅做到了,而且他还完美地完成了自己这一次的目的,抢回了自己的女人。
而且他一两个人对战七八百人,并且将三四百人打倒在地,自己二人则毫发无损,这才是让朱标更欢喜的地方。
“恭喜陛下,贺喜陛下。”
“世子的实力越强,对于我大明王朝来说自然是好处越多,也能够帮助陛下,帮助太子殿下分忧。”
王轩朝着朱标拱手一拜道,谄媚道。
“嗯,茂儿的实力越强,对于大明王朝来说,自然是越好。”
“最近风儿,怎么样了?”
朱标点了点头笑道,随后将手中的书信直接烧毁,看向王轩询问道。
“启禀陛下,太子殿下近日除了前往皇家学院和军事学院,其余时间,都在东宫内习武练字。”
“宋公更是夸赞太子殿下写的字,颇有龙虎之气。”
王轩看向朱标,拱手笑道。
“这小子,几斤几两,朕还不知道?”
“这小子,倒是挺能忍。”
“朕给他的金牌,到现在也没有用过。”
朱标微微一笑,摇了摇头道。
“太子殿下勤政奋发,也很有陛下当年的风范。”
“未来,太子殿下必定也是和陛下一般,是一个贤明圣君。”
王轩再次夸赞道,满面笑容。
“你在夸,他都被夸出天际了。”
朱标笑着摇了摇头,听见王轩夸赞朱雄英,他内心自然也是十分开心的。
“奴婢说的,都是事实。”
“陛下乃是千古不出的贤明圣君,古未有之。”
“什么秦皇汉武,都不过是浪得虚名罢了。”
小主,
“奴婢觉得,陛下才是历朝历代,无人超越的圣君。”
王轩连忙谄媚道,在他认知当中,无人能出朱标之右者。
“秦始皇和汉武帝,还是为我华夏民族立下了不少功勋,如若没有秦始皇,那就算后来人有人能够一统天下,那必然也得几十数百年之后了。”
“秦始皇一统六国,奋六世之余烈,虽说捡了便宜,但他确实是历朝历代,第一个皇帝。”
“继承偌大的秦国,又有吕不韦为其铺路,让秦国变得更加强大,才有了后来的大秦王朝。”
“不过,可惜的是,秦始皇运气有余,能力不足。”
“文治武功方面,确实不强,导致民不聊生,百姓疾苦,民心不安,以暴制暴,最终落得下乘。”
“他之所以能够成为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皇帝,也不过是依靠祖上积德罢了。”
“但人家确实做到了,能力,还是有一些的。”
“至于汉武帝,穷兵黩武,大汉王朝百姓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但他确实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至少开疆拓土是做到了,治国不行,可托孤还是看准了人。”
“如若最后托孤都看错了人,那大汉王朝,确实完了。”
“还好托孤霍光,还是有些眼光的,否则,大汉王朝最巅峰时刻,就亡在了他的手中。”
“开疆拓土,打残了匈奴,虽说大汉王朝也差点灭国,但至少勇气,还是不错的。”
“比起他之前的皇帝,畏首畏尾,对匈奴称臣纳贡,还是要强上许多。”
“特别是寇亦可往,我亦可往这句话,也让朕觉得,说的还是不错的。”
“之所以秦皇汉武在历朝历代,都是暴君和昏君的典范,就是因为他们治国能力不行,导致百姓流离失所,惨不忍睹。”
“所有帝王,都以他们作为样本,警醒自己。”
“一个帝王,如若不能够管理好自己的朝廷,为百姓谋福利,就算做了什么流传千古,福泽万代之事,依然是一个昏君。”
“没有任何一个百姓,愿意牺牲大半个国家的百姓,福泽后世子孙。”
“连当下的朝廷都管理不好,连当下的百姓都治理不好,让百姓流离失所,人口锐减,民怨沸腾,百姓苦不堪言,这,便是错。”
“只有让百姓过得更好,让百姓真心实意信服,让所有人都过上相对较好的日子,然后还能够提升国力,还能够福泽万代,才是真正的帝王。”
“帝王作为一个国家之主,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子民,过上好日子。”
“一家之主,就是为了扛起一个家庭的重任,让自己家人过上好日子。”
“而一个国家之主,也就相当于一个大家庭的主人,他也是要扛起这个大家庭的重任。”
“有国才有家,连国都治不好,谈何为家。”
“是非功过,后人没有资格评说,只有当时的百姓,才是最有话语权的。”
“后人从未深处深渊,又如何能够体会前人的痛苦。”
“他们不过是站在至高点,评价历代帝王的功绩罢了。”
“可他们从未想过,这些功绩,到底是用什么换来的。”
“秦始皇治国不明,最终才导致了大秦帝国轰然倒塌,造就了后来的秦末乱世。”
“汉武帝穷兵黩武,治国无方,导致大汉王朝人口锐减过半,百姓对其恨之入骨。”
“覆灭匈奴,有心无力,也该休养生息的时刻,却选择继续发兵,功败垂成,劳民伤财。”
“如若卫霍死后,他没有再继续穷兵黩武,选择休养生息,发展国力,让百姓安居乐业,倒不会留下那么多的污点。”
“可惜了。”
朱标摇了摇头,对于秦皇汉武这二人,历朝历代,都是暴君和昏君的典范,所有帝王都用他们二人作为警戒。
一个导致强大的大秦王朝灭国,一个让巅峰大汉王朝差点灭国,两个人的所作所为,都让当时的百姓,苦不堪言。
这样的痛苦,并不是后世之人能够体会到的,但是,所有的帝王都知道,他们二人做的,并不对。
虽然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不能够给百姓一个安稳的天下,这样的帝王,便是不称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