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 “工运”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此段文章,虽为南雷先生(黄宗羲)数十年前之言,但今日复读,仍旧震耳发聩呀!”

在大兴府沐川县(今布里斯班市艾斯比力区)一栋两进宅院中,一名四十旬的清瘦男子捧着一卷书册,轻声诵读着,还不时转头与主人品评两句。

“当年太祖皇帝与南雷先生会面时,曾予以高度评价,言及,身为天下人,当思天下事。而天下之事,莫过于万民之忧乐。行事要思万民之忧乐,立身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等后人闻之,钦佩之极呀!”

“卓兄谬赞了。”黄千人(黄宗羲之孙)嘴上谦虚,但内心深处却是极为受用。

有一个天下知名的祖父,自然是与有荣焉。而他本人也经常在报纸、书刊上发表文章,以为百姓代言,为天下苍生争取应有之福祉,而名操国内。

“当年,南雷先生在《留书》中所言,三代以下之法为帝王一家之法,是非法之法,主张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并提出了“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命题。观我齐国发展九十年,所立律法数千上万条,竭力尽以“天下万民”为本,以公开、公正、公平为总则,以确保天下之民,能为公法所护,不为残政所迫。若是南雷先生泉下有知,当可瞑目矣!”

“未必尽然吧!”《东部周刊》编纂人吕文栋将手中的茶杯放下,摇头说道:“我齐国虽然看似律法健全,其精神宗旨亦为‘天下万民’之念,但在律令实践当中,对权贵之家、富豪之人往往太过偏袒,而对‘万民’又太过苛责。”

“吕兄,你此番言语,有些太过偏颇了吧。”卓时平苦笑着说道。

“非也,非也!”吕文栋一边说着,一边将几案上的一份《每日政事》拿了起来,嘴角露出讥诮之色,“少梁府税务稽查引发的工人游行请愿之案,两日前已经大理寺审判结案,二十余名带头工人皆被判流放殷洲(今北美洲)和黔州(今南非)。试问诸位,那些工人当真有罪吗?冲撞地方政府?扰乱地方秩序?……可笑至极呀!据悉,那些工人仅聚众于浔阳县政府大门之外,根本未闯入官厅,更未有任何打砸行凶行径,如何会冲撞地方政府?地方官员出面宣慰安抚后,很快便自散去,又何曾扰乱过地方秩序?”

“……”

“再看看那些涉案商人又是如何判决的……”吕文栋将报纸翻开,找出那篇有关少梁府的新闻版面,伸手使劲点了点,“蛊惑教唆工人闹事的十几名商人,仅五人被判流放,三人被判短期苦役,余者皆被认定罪责较轻,施以罚款和训诫而轻轻放过。何也?明眼之人都能从此案中看出,罪魁祸首者乃是那些商人呀!”

“数千工人集会请愿,这般声势让皇家和政府怕了呗!”黄千人说道:“为了杀一儆百,制止工人再次发生此类聚集游行之事,政府自当要予以重惩大戒,以警后者。哼,至于那些浑身铜臭的商人,又能成什么事?”

“再者而言,全国税务稽查已行数月,查实脱逃税款之商人不知凡几。我等可曾听闻有商人被判刑罚?一个个无非是追缴税款,并处以罚款而就此揭过。彼辈商人涉及税款多者数万,少者亦有千元,金额不可谓不大,但处罚却如此之轻。而民间普通百姓若有损害公私财物者,往往不过数十上百元,则动辄被判苦役或者流放,此诚可叹呀!”吕文栋说道。

“其实,我齐国跟历代王朝并无什么区别,依旧是权贵之家高高在上,卑末小民被踩在脚下。昔年,太祖皇帝曾言,要建立一个大同世界、人人平等的新国度,不过是一句虚妄之念罢了!”黄千人愤然地说道。

“二位如此讥评当前时政,怕是有些有些愤世嫉俗了吧?”卓时平皱了皱眉,轻声说道:“目前,国内政治和律法虽有偏颇,对权贵富豪之家也是甚为优容,但要论及普通百姓所得之惠,不说远超历朝历代,就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的!以农税为例,试问,哪個朝代,哪个国家征收比例之限,有我齐国之低?”

“卓兄以为农税征收额度仅为4%,即为百姓所得之惠?”吕文栋笑着问道:“但你可知,千年以前的汉朝文景时期,农税就曾一度降至三十税一,甚至文帝还采纳晁错之建议,‘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之租’。在隋文帝时期,亦有‘故陈之境内,给复十年,馀州免其年租赋’之例。我齐国富有四海,政府岁入数亿,却仍旧不免农人之税,所惠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