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英格兰终于要对“美国人”征税了!

在整个北美大陆,要是论富裕程度,除了齐国的暄州总督区外,当属马萨诸塞。不过,前者完全是依托黄金的发现和开采而骤然暴富,未必有可持续性。而后者却是靠着一步步“踏实肯干”和精明过人的生意头脑,慢慢积累了无数的财富,从而过上了一种远超英格兰本土的富庶生活。

马萨诸塞人经过一百多年的苦心经营,不仅实现了粮食自给有余,而且还通过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建立了一个属于他们自己的“糖三角”贸易圈。

所谓的“糖三角”贸易,即把新英格兰的鱼干、粮食、木材、牲畜运送到西印度群岛(即加勒比群岛),卸货后运输糖类制品去欧洲,在欧洲卸货后装载工业品、棉纺织品、葡萄酒等返回新英格兰,这样当大西洋市场的经济引擎就逐渐从巴西移到西印度群岛了,而马萨诸塞的清教徒移民则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要知道,从事蔗糖行业的西印度群岛,可谓是寸土寸金,不能或者很少能生产足够的农副产品,并且需要进口大量牲畜用以供给榨糖机械动力和运输。

所以,马萨诸塞人就此掌握对西印度群岛出口谷物、鱼、牲畜和木桶的这样稳赚不赔的生意,这样当他们的船只出没与西印度群岛不用带着压舱物空跑,所以在装载当地产品的同时,就比其他的竞争者成本更低。

当然,这还是有赖于英格兰本土足够给力,当年伦敦决心对荷兰的海上马车夫发起挑战,通过了《航海条例》,将实力雄厚的荷兰船主从英格兰的商业体系排除出去,摆脱了“自由飞翔的荷兰人”的竞争,为英格兰本土和马萨诸塞的船主们赢得了大量业务机会,同时也刺激了对“英格兰制造”的船只的需求。

马萨诸塞的造船业从简单的小渔船开始起步,然后又转向更大型的船只建造,尽管这里的劳动力要比英格兰本土贵,但是大量廉价而优质的木材压低了成本,所以造船成本要比英格兰本土更低,造船业很快成为马萨诸塞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除了造船业,马萨诸塞还有一项极为重要的产业,那就是酿酒。

齐国的甘蔗酒酿造工艺早就在五十多年前便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的途径,传到了加勒比地区和巴西地区,并随后又扩散至马萨诸塞。

在这个时期,欧洲各国都鼓励本国进口粗糖在本地进行精炼,以此争夺这个高附加值的产业,在这场产业竞赛中马萨诸塞无疑成为了包括英格兰本土蔗糖精炼行业的有力竞争者。

制糖是高能耗产业(以木材为主的燃料),甘蔗酒(即朗姆酒)也同样如此,把蔗糖厂建立在海岛上的好处是海运方便,同时可以防止奴隶逃跑,但是劣势也是明显的,那就燃料供应不足,所以西印度群岛需要进口大量的木材。

相比木材,运输糖蜜更能节省船只的仓位,所以马萨诸塞便大量进口糖蜜来酿酒,这比西印度群岛进口木材酿酒,更有成本优势。

于是,在三十多年前,马萨诸塞便成为当时最有竞争力的朗姆酒酿造中心,每年从西印度群岛进口上万桶的糖蜜来酿酒。它生产的朗姆酒除了供给北美殖民地消费外,还用于和印第安人进行毛皮交易,以及出口非洲换取奴隶。换回的非洲奴隶在西印度群岛出售后,除了直接赚取金钱之外,还被用于继续采购糖蜜和砂糖,然后带回马萨诸塞进行酿酒和精炼。这也是当时的另一种“三角贸易”形式,为马萨诸塞商人带来大量的利润。

因为本地的消费非常有限,所以马萨诸塞的船主们一开始就采取走出去做生意的方法,中部殖民地的面粉和肉,弗吉尼亚的烟草,南部殖民地的大米和靛蓝都是都依赖于马萨诸塞的运输到欧洲或西印度群岛,马萨诸塞的船主们很快就发展成为仅次于荷兰人的海上马车夫,它们拥有数百艘船往返于北美、西印度群岛、南欧、不列颠和非洲(这还不包括从事兼职的渔船)。

此外,马萨诸塞人还承接陆地和海上的销赃业务,在17世纪后期时,英法和西班牙达成了谅解,所以海盗在加勒比海就不那么受欢迎了(在此之前各国都招揽海盗以强化自身武装力量),这里的海盗开始寻找更安全可靠的栖息地和销赃渠道,于是马萨诸塞顺利的招揽到这些“灰色”业务。

因为这里商业发达,便于销赃和采购航海物资,而且有很多的朗姆酒;同时还是造船业中心,可以维修和重新装备船只。于是大量海盗来到这里修整船舶和交易,甚至地中海和印度洋的海盗(因为齐国海军的强势,搞得该地区海盗根本无法展开像样的业务)都不远千里的“慕名”而来。

当然美中不足的是,在当时的马萨诸塞的议员们依然受到清教戒律的影响,迟迟不肯通过允许开设技院的法律,于是法律更为宽松的罗德岛开始抢马萨诸塞人的生意,经济开始崛起——那里在上個世纪晚期到本世纪初时,几乎成为了海盗们的度假胜地。

凭借五大支柱性产业——渔业、航运、造船、酿酒、特殊行业服务——马萨诸塞在这个时期成为大西洋经济圈内“最靓的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