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和晨晨在一起,光宗发现这世界是另外一副模样。他长这么大所交往过的女人,就莲花塘几个。他们都是乡下的女人,说话都小声小气,从来不会像晨晨这样,想说什末就大声的说。笑起来是放声大笑,张大嘴露出牙齿,笑得浑身发颤,就像大风中摇曳得花枝。莲花塘的女人笑的时候,就用手帕子或衣袖捂住嘴鼻。
莲花塘的女人穿着打扮就老样子,像他们母亲,甚至祖母年轻时得打扮,只是穷的是粗布的灰衣服,有钱的是一些绫罗绸缎,一律的宽大蓬松,看不见体段。晨晨平常穿军装,扎腰带,戴帽子,飒爽利落。假日去广州街面上去,她常穿西式长裙,婀娜的体态尽显无疑。
芸儿是莲花塘最好看的女人了。可是和她一起所作的事,就是家务和侍奉公婆。还有与别的女人不同的是,她跟着老丈人配药治病。时间长了未免乏味。和晨晨一起就有做不完的新鲜事。今天郊外草地上骑马,明天公园里划船,后天城里看戏,再去古浪街喝咖啡,听老江湖说书,甚至,有一次到山里打猎。
晨晨拉着他的手,挽着他的胳膊。看见熟人,他赶紧撒开手,晨晨没什么在乎的,只是咯咯的笑笑。尤其喜欢骑马。一次两个人骑一匹马。晨晨在前,他双手挽着缰绳,把晨晨揽在怀里。随着马的飞驰,晨晨在他怀里颤动,弄的他激情迸发,策马飞奔。待勒驻马,两个人都气喘吁吁。晨晨转头一口亲在他的脸上。亲得他浑身一惊,电一样麻酥酥的。
随着儿子的出生,和芸儿的一切都变得平淡。就像他的爹妈,祖父母,那样过日子。只是晚上在床上,他还能找到一刻忘我的愉快。芸儿和儿子是一份遥远的牵挂。然而这种牵挂,在那片树林里消失的无影无踪。
从马上下来,和晨晨走入树林里。马不知道去那里了。他和晨晨躺在厚厚的草地上。他第一次感到一种傲人的征服感。这种征服就像一场搏斗,来的艰难,胜利才那么舒畅。他有时是将军,有时是奴隶,征服和被征服,像一幕幕英雄剧,轮番在他的血管里激荡。相比之下,芸儿的柔顺是多么平淡乏味!
晚上,他独自躺在木板上回想草地的甜蜜。他想到再好的女人,在男人那里或许终究会慢慢乏味。当初他是多么喜欢芸儿,非芸儿不娶。可现在呐,他满脑子是晨晨的影子,满身子都是晨晨的味道。芸儿在他脑海里,就像挂在墙上的一张瘪哈哈的年画。他颇感自责,觉得自己这样不好,太没良心。但没办法,他骗不了自己,现在就是这样的感觉,真真切切。
辗转难眠。
算了,信都寄出去了,也收不回来。在邮局,他犹豫再三,但终究把信投入邮筒,毕竟自己没有退路。在信滑入邮筒的刹那,内心数周的煎熬卸去。跨出邮局,他抬头望天,长长吐出一口气,分外轻松。和旧日子一刀两断,新生活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