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红建见姑娘用力反抗,越加凶恶起来。他一只手扯住姑娘前胸的衣服,一只手在姑娘身上乱打。姑娘拼命与冯扭作一团,猛地一推,因地面不平,冯松开手,摇晃着向后倒了几个趔趄。就在这时,姑娘什么也不顾了,朝着旁边的锅底塘纵身跳了下去。
水,淹没姑娘的胸脯。她宁肯被淹死,也不愿屈服。发了疯的冯红建摸着土坎,一步步走向水里,向姑娘逼近。可怜的姑娘不会游泳,还没来得及走向更深处,就被歹徒揪住了头发。姑娘在水中与冯作了顽强搏斗,仍然抵挡不过,被冯死死揪住头发拖上了锅底塘。在水塘附近,已经奄奄一息的杨姑娘,没能逃过冯红建野兽般的蹂躏……
暗夜里,逃出魔掌的钱姑娘流着泪水,怀着恐惧心理在田野上悄悄奔走。她不忍一个人逃回家,要找到那两个伙伴。钱姑娘听见了两个伙伴此起彼伏的哭喊声,心如刀绞,顺着声音奔去,却又没有声音了。
正在紧张寻找之际,猛然间一个黑影向她扑来。原来,这是对杨姑娘施暴后的冯红建。钱姑娘惊叫了一声,夺路而逃,却没能逃掉,反落入魔掌。冯红建不顾姑娘挣扎,把她挟持到路边,进行了强奸。
锅底塘的夜,罪恶的夜。
9月11日晚9时许,17岁的张小凤骑自行车带着好朋友严春兰,从大龙潭亲戚家出来,欲回后山家里。月亮刚刚爬上山头。远处村舍灯影闪烁。田野朦朦胧胧。出村以后,张小凤蹬快了自行车。两位姑娘一路笑声。她俩一点儿也没有料到,她们已被5条恶狼发现。
出村不久,保石乔、冯贵文、保坤良、王红祥、王平等已开汽车在后面尾随。姑娘骑车到了青龙公园附近,埋伏在路边的另一个歹徒保坤能跳出,推倒自行车,二女摔倒在路上。保石乔、保坤能一扑而上,把两个姑娘拖住。这时,冯红建、王贵良也赶了过来,抢过自行车,骑走了。
“现在告诉你们,我们今天晚上要玩你们。”保石乔厚颜无耻地说。
被挟持的两个姑娘又急又怕,怎么也没想到太平天下会遭这样的拦劫。一阵惊吓后,回过一些神来,春兰听见一条瘦黑影在面前说这样要挟的话,便本能义正辞严地答道:“假如你们的妹妹、姐姐像这样,那你们怎么办?”
“那怪她们运气不好。”另一条黑影说得十分无耻。
“不要讲那些不起作用的话,老实点,不然就不客气了。”又一个歹徒插言。
春兰镇定了一下,提高嗓门表示:“你们不准乱来,我要报仇!”
“就凭你家的势力呀?”保石乔带着嘲笑的口吻。
“小风,赶快跑!”春兰叫了一声,拔腿就往包围圈外冲。
群兽一拥而上,拖着春兰的腿,抓住她的两只手。小凤也被保坤能、王红祥、王平等人拖住,跑不掉。保石乔、冯贵文、保坤良三人挟持着春兰,往公路下圩埂去了。途中,春兰触到了一根电杆,便趁势抱住不走。保石乔强行把春兰的手扳开,三人将姑娘用力朝前拖。春兰边哭边叫。保石乔怕哭叫声惊动了村民,便停下,野蛮地把姑娘按倒在圩埂上,并用力捂住她的嘴。
保石乔吆喝一声,冯贵文、保坤良在按住姑娘手脚的同时,强行扒掉了姑娘的裤子。接着,不顾姑娘的惨叫,保坤良又对春兰进行了强奸。冯红建骑车返回后,再一次对姑娘施暴。
另一边,小凤被三个歹徒挟持着走下公路,边哭边哀求:“你们行行好,放了我吧!”
“放你吗,想得美。”冯红建骂道。
求情不行。小凤想跑,猛地跳进圩埂下的沟里。但没跑几步,就被冯贵文、冯红建赶上来。小凤急中生智,想出一条妙计。她哀求歹徒饶命,说自己得了白血病。身上的药掉了,要寻找。歹徒一时放松了看管,小凤在圩埂上装着找药的样子,又欲逃跑,却被保坤能抓住按倒在圩埂上。冯贵文、王贵良过来按住手脚,用力地撕扯姑娘的衣裤……
这伙流氓肆无忌惮的奸淫暴行,给被害的27名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创伤。
这些少女遭到野蛮施暴,身心受到难以名状的极度创伤而不及时报案,一是考虑名声,二是担心破不了案,三是害怕报复。
在16岁的受害人潘月敏的取证卷宗里,有如下笔录:“你受害后为什么不及时到派出所报案?”
“本来还是想报案。我写了一封信,想寄给派出所,又不敢寄,信后来被我烧掉了。”
“为什么把信烧掉?”
“我想如果我报了案,其他人知道了,对我名声不好,另外怕他们报复。”
另外几名受害人道出内心的真情:“我想到过报案,但我害怕,担心事情会变得更糟糕。我害怕以后会遭报复的。我胆怯了,后退了。惟一能陪伴我的只有辛酸的眼泪。”
“当天晚上,我们想报警,但是又怕!一怕名声;二怕你们抓不着他们;三怕钱财。假如他们的亲戚有硬人,凭他们家有金钱,那你们就算抓了去,也只不过是给他们一次教训,然后便放了,好比我们村大老板家的儿子。所以,我们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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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17日,一场大雨过后,灿烂阳光下的高原天空格外碧蓝。
午后2时半,陆良县法院大法庭内,旁听席上坐满了当地各界群众。熠熠国徽下,曲靖中级法院在这里对冯贵文、保石乔等32名被告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审判长李美云翻开长达33页的判决书庄重宣判:“冯贵文等32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奸、轮奸妇女,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奸罪。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曲靖分院指控罪名成立。”据此,曲靖中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冯贵文、保石乔等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昆林等被告死刑缓期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保坤能、保应文等被告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宣判后,冯贵文、保石乔、保坤能等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以量刑畸重为由,提出上诉。
云南省高级法院复核此案。委员们一致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
据此,云南高院终审以强奸罪分别核准被告人冯贵文、保石乔、王祥林、冯红建、王红祥、保坤良、王冲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保春波、保忠良、王昆林、陈小冲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保坤能、保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判处保胜兵、王鸭林等17名被告15至1年半的有期徒刑;2名被告免予刑事处分。
7名罪犯伏法后,其他罪犯将在森森高墙内度过漫长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