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第二年,他们有了一个男孩。在别人眼里,这是一个美满幸福的三口之家。不料,李红梅放荡惯了的本性,使她早已不满足平平静静的生活,而是时常感到内心极度空虚无聊。放荡不羁的生活对她太有吸引力了。
于是,她与邻村一名叫潘彩霞的少妇沆瀣一气,对家庭不管不问,到市区又与他人开始了鬼混。面对妻子的变化,张海青自然十分气恼。为了让李红梅回心转意,他曾到市里寻找多次,也曾对她苦口婆心地劝说过,而这一切都没有任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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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农历正月初十,李红梅从市内回来。张海青感到作为一个男人管不住自己的老婆,不由得怒从心头起。夫妇二人由争吵升级为动起拳脚。张一巴掌打在李红梅脸上,将李下巴打伤,多天不能正常吃饭。
这一巴掌使李红梅感到家的冷酷,家的无情,外出更为频繁。而每次回来之后,便是皮肉之苦。有一次半夜,他反将裸体的李梅打得皮开肉绽,几天不能下床。至此夫妻关系每况愈下,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看到妻子没有回心转意的迹象,此时的张海青感到了绝望,便准备离婚。其父母担忧孩子从小缺母少父,也怕外人知道了会笑话,丢不起这个人。经过父母的劝说,张海青的心渐渐平静下来。
但李红梅的内心世界却在发生着剧烈的畸变。她在寻找机会想教训一下丈夫,让他也尝尝挨打的滋味。
李红梅教训丈夫的想法与日俱增,只是没有找到最佳时机。但她预感,这一天为期不远了。
1999年8月1日上午,李红梅又要外出,便与张拌了几句嘴。张毫不理会,李回到辛店娘家,向其母要了11.6元钱,然后坐车到好朋友潘彩霞家。李、潘二女的娘家都在同一个村,彼此都很熟悉,一直都是无话不谈的闺中密友。李向潘哭哭啼啼诉说原委后,求潘找人替她出气。
潘的“丈夫”李六动(系非法同居)说:“我去揍他一顿。”
李说:“他身高1.9米,身强体壮,别说你一个人,再加上一个人也未必能教训得动他。如果能将我丈夫教训一顿,事成后,我愿出2000元钱。”
潘彩霞一听有钱,顿时眉开眼笑,急不可耐地给一个叫史红强的人打了扩机。
潘的“丈夫”李六动是个黑瘦有力的家伙,30岁,是伊川县人,暂住在郊区西小屯。此人曾经干过屠夫。来洛后,在建筑工地打工。当听说替人打架可以得到一笔钱时,他暗自高兴:这样的好事打着灯笼都难找。
潘所找的史红强也是伊川县人,34岁。1998年5月来洛,在郊区安乐乡租住,以蹬三轮车为生。且与潘打得火热,关系暧昧。
史红强连续两次收到潘彩霞打的扩机后,复机问有何事。潘说:有生意来了,并让他到兴华楼前会合。于是,史红强坐三轮车赶到了兴华楼。等待多时的潘红霞、李红梅急忙迎上前去。
史问:“李六动在哪儿?”
“我们去西工游园,他在那里。”
三人来到西工游园找到李六动。
李六动将李红梅想教训丈夫的事向史说一遍。史当即表示同意。就这样,“教训”计划完成了。
4人相伴离开游园,李红梅一边走着一边向三个雇者说,把他打一顿出出气,打成残废我养他一辈子。三人忙问用什么打。李说:“用铁棒。”
“要是失手将人打死怎么办?”
“出了事我负责。”李红梅说。